我認為我還算是一個有原則的人,而我有一個原則就是--「盡力去作不讓自己後悔的事」。每當我在天人交戰時,總是用這個原則來檢視自己的決定,大部份的時候我仍然堅持著自己的原則,但仍然會有一些讓我不得不承認了「當初真後悔沒去做」的事…

首先,先來看段影片(放心,我不是張爸 XD):

這是在 2004 年時,由(台灣新竹)交通大學音樂所的學生薛衣珊(應該稱作學姐吧)所發起的「交大人唱交大人」活動,我記得活動發起的原旨大概像是交大學生大多不會唱自己的校歌(題外話:我會 XD),所以自己作了一首「交大人」的歌曲,並且廣招交大人一起合唱這首歌,最後完成了這首曲子,並且錄製了這樣一個 MV,最後也有製作一份 DVD 送給 2004 年當年的畢業生。

是的,我就在這裡的 Resume 有寫到,我自己就是 2004 年那年從交大畢業的學生,照道理來說,我大一時參加過交大的友聲合唱團,而且也那麼喜歡唱歌,結果為什麼我沒有去唱「交大人」呢?是我在面試時被刷掉了嗎?其實我根本就沒有去試音什麼的,要如何被刷掉?那一陣子我應該是在準備研究所的入學考試,每天就關在寢室或浩然圖書館當阿宅,就連這個活動,好像都是已經試音截止了我才知道的。所以現在只好,也只能當觀眾了,這也成了我一輩子都會後悔沒去做的事…

我每年家聚時,總是想跟大一新生說:「你們在大學時就努力去發光發熱吧!去多作一些瘋狂、值得紀念的事情,很多事情都比狂修課、狂寫作業有意義得多了(當然功課還是要顧啦~)!」很多事情,年輕一過去就再也不會回來的,雖然我現在不是年紀多大,但總是比天真的學生們多了一分沉重的壓力,這份壓力或許來自工作、來自未來規劃等等,但它總會壓著我體內想要綻放的熱情,所以說在年輕時不瘋狂一點,難道留給長大後來後悔嗎?

但我看到很多大學生總是喜歡打工多過「參與學生生活」,是呀!用自己的力量掙來一些錢,買自己喜歡的東西,只要你不是作壞事,這都是絕對正當的事。但當你在滿足物慾的同時,有沒有思考一下自己放棄的又是何等珍貴的東西呢?偏偏這樣的想法只有離開學校的人才會覺得深刻,還在當學生的,只會覺得這是老人的不解風情…

人生苦短,這句成語真的是要愈長愈大時,體會才能跟著愈來愈深刻。

 

歷史上的今天